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與效率,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依據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劃,查核公司內部作業及子公司監督與管理;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核之實行包含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調查、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遵行程度,及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稽核範疇包含釐定的稽核項目、時間、程序(方法)、依據之法令規章及使用之表單。

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並直屬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後送董事會同意為之。稽核主管如有異動,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