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職場

友善職場環境

人權維護與多元化


人權政策

意騰科技尊重人權、恪守自律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與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對於不同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國籍、性別、性傾向、年齡等內外部相關人士給予有尊嚴、平等對待及維護基本權利。



人權政策推動項目:

1.禁用童工

2.禁止強迫勞動

3.結社自由和有效承認集體談判權利

4.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

5.消除就業與職業歧視,保障就業機會平等及權益

6.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職場多元化政策


致力於提供員工友善、安全的職場環境,訂定《工作場所平等尊重對待政策》嚴格禁止性別歧視、騷擾、威脅等行為,使每位員工都能感受尊重、包容的工作氛圍。

1.113年度女性同仁佔比為23.2%、女性主管佔比為12.5%

2.進用足額身障同仁。

3.推動性別平等政策:

制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提供申訴專線,杜絕職場性騷擾。

推動《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並設置哺乳室,提供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

4.員工人身安全與工作保護:

關注員工人身安全與健康保護,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計畫》等,並安排專業醫師與職護人員每月不定期臨場服務,評估同仁健康狀況及個人諮詢;每月發送衛教資訊,每年定期提供同仁到院健康檢查,關注同仁的身體健康。

推動健身補助,鼓勵同仁運動健身,強身體魄。

由公司負擔員工團體保險、出差海外商旅險。 

5.員工組成多元,未滿40歲員工佔總員工人數6成以上。

員工組成多元性

2024

人數

比例

年齡

未滿30歲

25

22%

30-39歲

51

44%

40-49歲

34

29%

50歲以上

6

5%

性別

27

23%

89

77%

學歷

博士

7

6%

碩士

81

70%

學士

28

24%

 

人才發展培育


人才發展

意騰科技重視人才永續發展,使員工成長與公司攜手前進,安排同仁不定期與主管一對一溝通,依個人專長或領導特質給予不同職涯發展路徑。

1.新人訓練:安排資深指導員協助新進同仁瞭解公司,包含環境安全資訊等。

2.在職訓練:鼓勵同仁多參加外訓活動並提供補助、辦理內訓令同仁獲取新知。


產學合作

與台灣大學、長庚大學訂定產學合作,共同合作培育專業領域之優秀人才。




薪酬福利與退休制度


 員工薪酬福利

薪資待遇均優於當地基本工資,且實現兩性平等的獎酬制度標準,依據公司經營狀況、個人績效執行調薪;公司有獲利發放員工酬勞給員工。

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為同仁規劃並提供優質的各項福利,例如:員工旅遊、社團補助、公假健檢、婚葬生育津貼

休假制度上,依法給予並鼓勵休假,重視員工職家平衡;對於具育嬰或特殊狀況需要長期間休假時,能申請留職停薪,兼顧家庭或個人的需要。


福利項目與活動

說明

節慶禮品

提供中秋節禮盒、春節禮券,與同仁共度佳節的喜悅。

團體保險

由公司全額負擔保險費費,提供同仁保障,團體保險內容包含定期壽險、傷害及傷害醫療險、住院醫療險等。出差海外同仁,也由公司全額負擔商旅險。

結婚禮金、喪葬慰問

提供結婚禮金及喪葬慰問金,提供員工關懷與支持。

定期健檢

每年提供定期健檢,並配合臨場護理師、醫師提供諮詢,關心確保員工的健康。

下午茶點心

辦公室提供零食,補充員工所需能量,保持體力。

停車位補助

為減輕員工交通負擔,提供汽、機車停車位及補助,不用為了尋找停車位煩惱

生育補助、特約托育

提供生育補助及簽定相關托育特約,減輕員工負擔。

部門聚餐基金

提供每年兩次的部門聚餐基金,凝聚部門向心力、互相交流增進感情。

社團活動補助

提供社團活動補助,鼓勵員工成立社團及舉辦社團活動促進跨部門交流與互動,拓展興趣及釋放壓力,增進員工身心發展。

彈性上下班時間

彈性上下班政策,以支持員工在工作和生活之間找到最佳平衡

員工旅遊補助

提供多種旅遊方案讓員工選擇與補助員工,也能夠攜伴參加,讓員工能帶家人好友一起出遊,分享歡樂放鬆充電。

教育訓練補助

提供教育訓練補助鼓勵同仁進修吸取新知。

節慶活動

公司舉辦各項節慶活動如歲末聯歡、新春團拜、工程師節、冬至送暖以及其他活動,從活動中互動合作,加強員工之間的交流與相互瞭解,促進未來跨部門合作。

員工大會

由主管帶領同仁一起回顧過去努力,展望未來,攜手迎接機遇與挑戰。



退休制度


自請退休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1.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2.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3.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強制退休 

員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得強制其退休:

1.年滿六十五歲者。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本公司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退休金給與標準:

1.公司無勞退舊制員工。

2.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勞退新制)規定之員工,本公司按月提繳其工資6%之金額至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


退休金給付

本公司應給付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退休金,自員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退休金請求

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者,其請領退休金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請領退休金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前項請領之退休金,員工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之用。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